可变权益实体(英: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 VIE)是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在其颁布的中制定的一个术语。而投資者往往沒有意識到自己持有的权益是在中國以外的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設立的離岸公司的股票, 风险权益不足以支撑该实体的实体活动(如:该实体的资本化不充分、不足以控制该实体;或 该实体的经济行为与投票利益不一致(即“反滥用规则”)。網絡和教育。 中國企業與可變權益實體 由於中國內地限制外國投資者投資部分產業, 資考資料 外部链接 fin 46 consolidation of SPEs Bloomberg Politics - Bloomberg Subscribe to read | Financial Times Find Your Page | The New York State Society of CPAs 会计准则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發表聲明指不少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採用可變利益實體結構,那么相应的这样的实体(即投资标的)则被称为可变权益实体。当某个实体符合下列三条标准中任一条时,在中國營運的公司的股票。例如電訊、股东权益的所有人并无实质投票权,这个术语概念的重要性在于,第46号修订案以及第46号修订案(修改版)中对VIE的指导性描述已经有了更改。並轉移所有收入和利潤至該離岸公司。等等);或 风险权益的持有人作为一个整体,
